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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相关政策及办理程序告家长书
来源: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     发布时间:2011-10-17     阅读:2218    

尊敬的家长:您好!
    在我国盛典节日——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我校全体教师向您及全家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节日的祝贺!敬祝您及全家国庆节快乐!身体健康!全家幸福!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我校今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发放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办理程序等相关政策告知于您,以便您掌握政策引导您的孩子及时申报。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1、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学生。
    2、在校学习的一、二年级学生(第三年顶岗实习学生有工资收入不享受助学金)。
    3、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乡)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享受低保的家庭凭低保证(有当月或上月的发放记录)或学生本人残疾证。
    4、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和学习用品费用。
    二、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和领取程序:
    1、由学生和家长按规定填写好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由学生和家长签名。
    2、农村户口学生提供农村户口本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三张:①户口性质页②户主页③学生本人页)
    3、城市户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户口本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是三张:①户口性质页②户主页③学生本人页)同时提供低保证(低保证有当月或上月发放记录方为有效)或学生本人残疾证。(如有新政策另行通知)
    4、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在同一张纸上),还未办身份证的学生在2011年9月26日前办理快证,并提供复印件。
    5、以上要求提交的户口、身份证及证件全部交班主任老师,于2011年9月26日以班级为单位集中上交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开学初已经向班主任提交了上述户口、身份证等证件齐全的不再重复提交。)经审核合格后统一报到武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待获准审批后将国家助学金以班级为单位,以银行储蓄卡的形式发放给受助学生。
    6、国家助学金实行一生一卡一存折自定密码的方式发放,学生或家长自行保管并在指定的邮政储蓄银行存、取国家助学金。
    7、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严防虚报、瞒报、冒领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有资助申请又符合国家政策条件的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发放。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资助金“应助尽助”的原则,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学业有成,让我校的亲情管理,成功教育的教学理念进一步升华!祝您全家过一个平安、健康、欢乐、祥和的国庆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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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李老师:13720110890    吴老师:18963952123

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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