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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2008-2009学年度学生奖学金实施方案
来源: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     发布时间:2009-06-26     阅读:2371    

    一、指导思想:
    为在学生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奖励表现优、成绩好的佼佼者,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高中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教材2005)2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2009年奖学金实施方案。
    二、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涛、沈  敏
    副组长:鄢  鸣、刘志刚
    成  员:李  彤、丁洁梅、熊莉、谢卉庄、魏瑾
    三、奖励对象及基本条件:
    1、奖励对象: 
   凡2008—2009学年度在校且品学兼优的学生。
    2、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中专生守则和学生规章制度,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团组织,表现积极。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在达标以上者。
    (4)在校期间学生成绩优异,在本年度各科成绩均分在80分以上,各科成绩不允许出现不及格现象。其中,专业课(技能)成绩评定在良好以上。在参加市级各类竞赛中获奖,被评为市级三好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一票否决:
    ①凡在本年度受到学校处分的。
    ②凡在本年度考试中有一门功课出现不及格者。
    ③凡在本年度体育考试不达标者。
    四、奖励名额、奖励标准及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市教育局名额分配,我校一等奖学金4名,标准为每人1000元;二等奖学金6名,标准为每人800元;三等奖学金7名,标准为每人500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各年级各班推荐名额分配如下:在本年度被评为市级优秀班集体推荐两个学生名额,其他每班仅推荐一名候选人交学校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五、评审程序与日程安排:
    1、评审程序:
    (1)2009年6月25日中午,教务处会同学工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布置此项工作。要求班主任当天在下午的时间进班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师生学习《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高中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教财[2005]23号)精神及我校制订的实施方案,并将市教育局下达给我校奖学金推荐名额及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进行公告,做到人人皆知。
    (2)2009年6月25日下午,将各班候选人名单交学工处。
    (3)2009年6月26日上午,学校根据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并按照文件的要求提交个人申请材料。学校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高中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教财[2005]2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学校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评审工作。
    (4)2009年6月26日下午,学校按照市教委的要求提出等名额推荐名单,并将推荐的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被推荐的学生认真填写《武汉市人民政府高中奖学金申请表》由学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5)2009年6月30日将相关的表格上报市教育局职成处。 
    六、奖学金的发放:
    学校在接到市教育局划拨的奖学金专款后,在15日内由班主任家访将喜报和奖学金送到家长和学生的手中,将好事办得更好。让学生和家长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学校的关怀。

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
2009年6月25日

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 校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南湖路特1号 招生热线:027-87389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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