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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与自学考试专科衔接教育课程免考问题的通知
来源:武汉教育局网     发布时间:2008-03-17     阅读:2953    

市教育局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与自学考试专科衔接教育课程免考问题的通知
武教职成[2008]2号

各区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学有余力的学生自学成才,提高学历层次,增强其参与社会竞争的适应能力,同时充分发挥自学考试和职业技术教育优势,构建高等教育立交桥,促进我市自学考试和职业教育共同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起,在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与自学考试专科衔接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中有条件实行相关课程免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考条件
    中职课程与自学考试课程的名称和所占专业全部课程的学分、要求相同或相近的理论课程,参加自学考试成绩达到40分以上(含40分),可免修免考。
    二.办理程序
    1.办有中职与自学考试专科衔接班的学校,在开班前按专业计划,提出免考课程申请,并填写《武汉市中职与自学考试专科衔接教育免考课程申报表》(附后),一式两份。
    2.报市级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
    3.报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审批备案。
    4.免考学生相应中职课程成绩以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课程合格证或成绩单为准,在中职学生学籍表中如实填报。
    三.工作要求
    1.应高度重视衔接教育的课程免考,统筹协调并安排好衔接班的教学、教材、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
    2.要加强衔接教育的政策和办法宣传,精心组织好免考课程的报批和学生成绩管理工作。
    3.切实做好免考材料的认证和档案管理。

附件:武汉市中职与自学考试专科衔接教育免考课程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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